上海动拆迁实业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中心
      综合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lemqskin.com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重庆发布医疗美容行业两大指引

    分享到:
      来源:上海动拆迁实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17 15:13:49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文新)12月29日,重庆指引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重庆市药监局,医疗通过线上培训的美容形式,对全市179家医疗美容机构、行业156家生活美容机构、重庆指引8家重点媒体单位和广告企业,发布开展医疗美容行业规范指导。医疗宣讲3部门新出台的美容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指引、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合规指引,行业引导医疗美容行业落实主体责任,重庆指引积极自查整改,发布依法规范经营活动。医疗指引内容如下:

    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指引 

    医疗美容机构从机构资质、美容人员资质、行业诊疗活动、医疗广告四个方面进行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不得从事医疗美容。

    机构资质要求。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并核准有相应诊疗科目,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规定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暂不分级,美容外科实行分级管理,即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可开展一级、二级项目的机构为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二级综合医院,设有麻醉科及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门诊部;可开展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的机构为美容医院;可开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项目的机构为三级整形外科医院,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人员资质要求。从事医疗美容的人员除了是医疗卫生人员以外,《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提出了特殊要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实行备案管理,核定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诊疗活动要求。医疗美容机构作为医疗机构的一种,诊疗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结合医疗美容机构的特点,罗列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有关事项清单作为重点自查内容。

    医疗广告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合规指引 

    医疗美容机构、广告企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合法合规广告。

    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维护正确的价值取向。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借重大国事和政治活动等名义从事商业营销宣传;不得利用国家形、国家工作人员名义;不得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民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等。

    医疗美容广告禁止宣传内容。不得宣传诊疗效果、诊疗方法、安全性等;不得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以及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在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和“第一品牌”等用语。

    医疗美容广告严禁虚假广告宣传。主要包括:广告宣传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不存在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的效果的;使用虚构、伪造的机构作证明的;以“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或“来我院治疗可享活动价(1折起)”等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方式进行宣传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未取得而谎称取得的;将未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医疗教育、科研相关职称的人宣称为“医生”“医学专家”等医学专业人士,或者假冒患者名义的。

    禁止发布打“擦边球”的医疗广告。禁止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责任编辑:李佳榕
    上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局监督退还商户多收电价款近千万元
    下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安徽六安开展阳光纤检进市场主题宣传活动

    相关文章

    • 辽宁沈阳开展创建食安城督导检查
    • 广东规范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
    • 宁夏石嘴山: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再发力
    • 广西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团体标准
    • 山东济南整治“蟹卡”等热销商品市场秩序
    • 上海邺泓餐饮将外卖订单委他人加工制作被查
    • 生猪肉有异味!上海一商家销售不合格猪肉拟被罚9万元
    • 北京通州:知识产权新举措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 山东公布第四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 广西部署开展2022年“铁拳”行动 严查13类违法行为

    友情链接:

    • 北京石景山: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 全国首届标准化知识竞赛西安赛区决赛落幕
    • “天价”月饼与过度包装治理显成效
    • 北京东城: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
    • 浙江杭州:实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同城通办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
    • “天价”月饼与过度包装治理显成效
    • 浙江出台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 规范AI数字人直播
    • 广西防城港销毁价值9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
    • 北京海淀整治线上线下违规售卖烟卡行为
    • 太原:“检、验、监”机制让学生吃得放心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12家贷款中介虚假宣传!上海开展执法行动深查灰黑产业链
    • 福建漳州成立特殊食品科普工作站
    • 福建首个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全程网办”成功
    • 太原:“检、验、监”机制让学生吃得放心
    • 广西三江:全力守护景区美好“食光”
    • 西安灞桥:多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 黑龙江黑河:双语维权服务站消除游客后顾之忧
    • 吉林镇赉:检查+培训保障食品安全
    • 2024全国质量月
    • 《北京标准化年鉴(2024)》正式出版
    • 福建两地四部门云上诉调对接 高效化解专利侵权纠纷
    • 广东企业数量突破800万户 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4万余家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江西赣州:规范餐饮行业收费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广东企业数量突破800万户 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4万余家
    • 消防产品真假难辨?浙江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在身边”主题活动
    • 辽宁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达165名
    • 广东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强链工作视频推进会
    • 浙江杭州:实现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同城通办
    •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 2024年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 厦门食药检院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
    • 维护消费者尊严无小事 上海一商家因言语不当被处罚
    • 广西举办网络直播营销技能公益培训
    • 北京东城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广西举办网络直播营销技能公益培训
    • 消防产品真假难辨?浙江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在身边”主题活动
    • 黑龙江黑河:双语维权服务站消除游客后顾之忧
    • 福建:柔性执法让市场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
    • 广西北流:年报“申报”被骗 市场监管部门帮追回
    • 吉林:护航开学“第一餐”
    • 北京石景山: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检查
    • 福建莆田:液晶式石英手表等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 山东宁阳:严打夜市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 维护消费者尊严无小事 上海一商家因言语不当被处罚
    •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 北京通州:数字化监管守护开学“第一餐”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上海动拆迁实业有限公司   sitemap

    0.1593s , 9183.4765625 kb